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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玉梧大道汇洋茗城小区4幢4单元301号房

起拍价:

¥33.098106万

将于7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小卢:0774-2813626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3.098106万

保证金:

¥1.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3.09810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5.8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7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7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特别注明: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仅为房产,不包含房产内的家具、家电等物品。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梧州金祥支行,账号:20314001040002767),届时接到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卖按揭贷款】(本院暂时无此项服务)。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对上述标的物的拍卖,买受人无需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网拍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核实,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十

九、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4-2813626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本院定于2022年7月18日10:00至2022年7月19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登录网址www.rmfysszc.gov.cn,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岑溪市玉梧大道汇洋茗城小区4幢4单元301号房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名称:岑溪市玉梧大道汇洋茗城小区4幢4单元301号房标的物规划用途为居住,总楼层为9层,标的物所在楼层为3层,为步梯楼,产权证号:岑房权证市区字第1019291号,标的物建筑面积为:85.84平方米;水电齐全,设施良好,周围环境良好,通风采光良好,日照充足,交通便利,位于岑溪实验小学,岑溪中学附近,周边房地产以商业、住宅为主,商业繁华程度较优。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7月18日10:00时至2022年7月19日10:00时(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起拍价:330981.06元,保证金17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2年7月14日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7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2022年7月8日上午10:00-11:00,需要看样的,请至少提前三天联系本院,其它时间本院不再组织看样,请自行前往。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本院已委托广西凤地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代为进行房产推介及展示(该项费用由法院在竞买成交款中支付,不另行向竞买人收取),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请与该公司进行联系。联系人:小卢,电话:0774-2813626。

六、特别提醒:
1、本案被执行人已被执行死刑,本案拍卖标的物为被执行人遗产,未分割。其家属均居住在此房内,未腾房。房产有抵押,本院首封。
2、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5、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七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竞买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2165dadRgdrv8&wh_ttid=pc。

十三、拍卖竞价前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梧州金祥支行,账号:20314001040002767。缴款单请注明本案案号:(2022)桂04执89号。)拍卖成交届时会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五、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六、上述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的结果最终以成交裁定书确认为准。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竞拍界面查询。
咨询电话:小卢,0774-2813626 
监督电话:0774-2813623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兴三路67号。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名称 岑溪市玉梧大道汇洋茗城小区4幢4单元301号房 起拍价 33.098106(万元) 评估值 33.098106(万元) 保证金 1.7(万元) 类型 房产 标的物规划用途为居住,总楼层为9层,标的物所在楼层为3层,为步梯楼,产权证号:岑房权证市区字第1019291号,标的物建筑面积为:85.84平方米;水电齐全,设施良好,周围环境良好,通风采光良好,日照充足,交通便利,位于岑溪实验小学,岑溪中学附近,周边房地产以商业、住宅为主,商业繁华程度较优。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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