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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部新区泰山大道西段6号附1号B32号车位

起拍价:

¥10.808万

将于1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400-0231250/023-63819678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3.51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0.80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2.9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3日10:00至2022年1月24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zindex/10487/rm_zindex.s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咨询电话:400-0231250;023-63819678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63930185300000617050489)。注:买受人转账时主账号(63930185300000617)和子账号(050489)分开填写,账号栏中仍填写本院主账号,而6位数子账号则填写在备注栏中。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在收到过户文书15日内完成过户事宜,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未申请,请自行向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4、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流拍。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服务: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1250  023-63819678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23-67679098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重庆市高级人民
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竞拍公告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电话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重庆市北部新区泰山大道西段6号附1号B32号车位网络司法拍卖公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1月23日10:00至2022年1月24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zindex/10487/rm_zindex.shtml)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北部新区泰山大道西段6号附1号B32号车位。评估价:13.51万元;起拍价:10.808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及其整数倍)。1.标的物介绍:该车位产权证号为渝(2018)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1075596号,房屋建筑面积为32.91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1.5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3月4日。该车位属于锦上华庭·观苑,有物业管理,位于所在大楼负二层,目前空置。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2.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
(2)本次拍卖标的物暂未办理独立产权证且产权预告登记在申请执行人名下,但车位具备办理独立产权证的条件,拍卖成交后申请执行人将申请注销产权预告登记、被执行人可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证。
(3)本次拍卖车位所属小区(锦上华庭·观苑)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但一个业主只能对一个车位申报优先购买权;同一车位登记的多个业主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由价高者得,请竞买人注意。
(4)据标的物所在物管介绍,该车位的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80元。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院已委托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预约看样请关注“雍迦科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yongjiakj.com完成自助预约,亦可致电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人工预约:400-0231250、023-63819678。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2022年1月18日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2022年1月18日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2年1月18日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报名参拍方式: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提示进行操作签订竞买协议并以在线支付方式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七、特别提示:
1、逾期未在公告中明确的尾款缴纳期限缴清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在收到过户文书15日内完成过户事宜,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未申请,请自行向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法院及拍卖人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月18日前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2年1月18日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2022年2月3日前缴纳(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63930185300000617050489)。注:买受人转账时主账号(63930185300000617)和子账号(050489)分开填写,账号栏中仍填写本院主账号,而6位数子账号则填写在备注栏中。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1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及竞价账号。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服务: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1250023-63819678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23-67679098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重庆市高级人民
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相关附件评估报告.pdf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名称 重庆市北部新区泰山大道西段6号附1号B32号车位 起拍价 10.808(万元) 评估值 13.51(万元) 保证金 1(万元) 类型 房产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重庆市北部新区泰山大道西段6号附1号B32号车位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房屋产权证号渝(2018)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1075596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重庆市鸿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品现状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5年3月4日房屋用途停车用房房屋建筑面积32.91㎡房屋套内面积11.52㎡租赁、使用情况无租赁,空置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有抵押特别说明1.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2.税费负担情况: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在收到过户文书15日内完成过户事宜,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未申请,请自行向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暂未办理独立产权证且产权预告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但车位具备办理独立产权证的条件,拍卖成交后申请人将申请注销产权预告登记、被执行人可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证。
(2)本次拍卖车位所属小区(锦上华庭·观苑)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但一个业主只能对一个车位申报优先购买权;同一车位登记的多个业主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由价高者得,请竞买人注意。
(3)据标的物所在物管介绍,该车位的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80元。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5.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6.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400-0231250;023-63819678(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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