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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52(23#)

起拍价:

¥23.371983万

将于11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齐法官:15640569928/024-22763661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8.8543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3.371983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8日10时至2020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恒强马德里花园的房产:恒强一期拍卖明细表序号房屋座落楼号评估价(元)二拍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1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123#362,502293626.62400005002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223#363,475294414.75400005003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2123#328,885266396.85400005004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2223#329,768267112.08400005005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3123#328,885266396.85400005006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3223#329,768267112.08400005007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4123#273,198221290.38400005008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4223#274,081222005.61400005009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5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10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5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11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6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12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6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13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7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14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7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15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8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16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8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17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9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18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9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19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0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20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0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21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1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22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1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23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2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24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2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25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3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26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3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27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4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28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4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29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5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30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5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31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6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32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6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33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7223#266,593215940.334000050034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8123#378,685306734.854000050035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8223#381,144308726.644000050036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1123#363,475294414.754000050037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1223#362,502293626.624000050038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2123#329,768267112.084000050039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2223#328,885266396.854000050040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3123#329,768267112.084000050041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3223#328,885266396.854000050042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4123#274,081222005.614000050043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4223#273,198221290.384000050044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5123#289,426234435.064000050045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5223#288,543233719.834000050046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6123#289,426234435.064000050047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6223#288,543233719.834000050048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7123#296,847240446.074000050049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7223#295,942239713.024000050050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8123#296,847240446.0740000500特别提示:
1、该标的五证齐全、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个别房屋结构有改变本院以现状进行拍卖,竞拍前请先进行咨询及现场看样。拍卖标的以实物为准,法院不对其瑕疵承担责任。(咨询电话:024-22763661、15640569928齐法官。)
2、 竞买人如有贷款及相关手续问题,可咨询辅拍机构:辽宁字节跳动数据科技有限公司024-31264610。
3、 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竞买人因未能仔细阅读该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等发生悔拍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 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款不予调整。
5、 法院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24-22763661、15640569928齐法官)(因受疫情影响是否能现场看样存在不确定性,请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咨询电话:024-22763661,15640569928齐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外观、内在全部情况;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存在的违法处罚、保险、年检等;存在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等,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的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1月2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00031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4-22763661、15640569928齐法官
监督电话:024-22763753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1月2日

竞拍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8日10时至2020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恒强马德里花园的房产:恒强一期拍卖明细表序号房屋座落楼号评估价(元)二拍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1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123#362,502293626.62400005002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223#363,475294414.75400005003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2123#328,885266396.85400005004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2223#329,768267112.08400005005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3123#328,885266396.85400005006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3223#329,768267112.08400005007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4123#273,198221290.38400005008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4223#274,081222005.61400005009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5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10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5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11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6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12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6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13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7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14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7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15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8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16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8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17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9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18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9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19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0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20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0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21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1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22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1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23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2123#295,942239713.024000050024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2223#296,847240446.074000050025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3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26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3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27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4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28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4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29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5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30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5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31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6123#288,543233719.834000050032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6223#289,426234435.064000050033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7223#266,593215940.334000050034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8123#378,685306734.854000050035细河区北新路61-4号-218223#381,144308726.644000050036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1123#363,475294414.754000050037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1223#362,502293626.624000050038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2123#329,768267112.084000050039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2223#328,885266396.854000050040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3123#329,768267112.084000050041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3223#328,885266396.854000050042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4123#274,081222005.614000050043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4223#273,198221290.384000050044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5123#289,426234435.064000050045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5223#288,543233719.834000050046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6123#289,426234435.064000050047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6223#288,543233719.834000050048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7123#296,847240446.074000050049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7223#295,942239713.024000050050细河区北新路61-4号-38123#296,847240446.0740000500特别提示:
1、该标的五证齐全、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个别房屋结构有改变本院以现状进行拍卖,竞拍前请先进行咨询及现场看样。拍卖标的以实物为准,法院不对其瑕疵承担责任。(咨询电话:024-22763661、15640569928齐法官。)
2、 竞买人如有贷款及相关手续问题,可咨询辅拍机构:辽宁字节跳动数据科技有限公司024-31264610。
3、 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竞买人因未能仔细阅读该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等发生悔拍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 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款不予调整。
5、 法院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24-22763661、15640569928齐法官)(因受疫情影响是否能现场看样存在不确定性,请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咨询电话:024-22763661,15640569928齐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外观、内在全部情况;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存在的违法处罚、保险、年检等;存在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等,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的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1月2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00031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4-22763661、15640569928齐法官
监督电话:024-22763753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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