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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996号14幢3单元4-2

起拍价:

¥22.4万

将于12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13657624576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9.6045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2.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4.7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2月06日10时至2021年12月0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qindex/10655/rm_qindex.shtml;用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对重庆市永川区文昌路898号39幢1-1房产一套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023-68720133  13657624576白老师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8、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9、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0、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支付工具为“联付通”,竞买人报名时不需要单独开通联付通账户,只需按照网站的提示或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支付即可。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付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账号:50001143600050224255);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compete_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68720133  13657624576白老师重庆市永川区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23-49519169 李法官重庆市永川区人民
法院监督电话:023-49868127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74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竞拍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996号14幢3单元4-2(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06日10时至2021年12月0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qindex/10655/rm_qindex.shtml;用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996号14幢3单元4-2标的物坐落于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996号14幢3单元4-2,物业名称为“兴龙苑”,房屋建筑面积为94.71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83.78平方米,标的物所在建筑物总楼层共6层,标的物位于第4层,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成年代约为2012年,外墙贴墙砖,无电梯,其装修情况为客厅楼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刷漆,天棚为石膏板吊顶,卧室楼地面铺木地板,内墙面和天棚刷漆,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内墙面贴砖,天棚为铝扣板吊顶,入户门为防盗门,其余门为套装木门,铝合金窗。标的物邻主干道一何栓大道(双向两车道),距枫叶国际学校公交车站约100米,有永川101、永川102、永川109、永川303等公交线路途径此地。目前由被执行人母亲居住。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拍卖成交后会产生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请买受人咨询相关部门。2、本次拍卖包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及家具家电,家具家电清单见评估报告,拍卖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法院法院及拍卖公司不对家具家电的数量及质量做保证。
3、标的物现场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公告中展示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请意向买受人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
4、未了解到物业欠费及水电气欠费情况,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评估价:39.6045万元(其中房产评估价38.74万元,室内家具家电评估价为0.8645万元)保留价:22.4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 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023-68720133,13657624576 白老师。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开拍前一周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对本次拍卖有异议的,应于拍卖公示后7日内向本院提交材料并经法院确认,逾期视为无异议。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卖,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支付工具为“联付通”,竞买人报名时不需要单独开通联付通账户,只需按照网站的提示或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支付即可。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付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账号:50001143600050224255);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compete_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68720133  13657624576 白老师重庆市永川区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23-49519169 李法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
法院监督电话:023-49868127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74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评估报告.pdf执行裁定.pdf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996号14幢3单元4-2 起拍价 22.4(万元) 评估值 39.6045(万元) 保证金 3(万元) 类型 房产                      标的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996号14幢3单元4-2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房地产权证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成套住宅、划拨租赁情况无钥匙无物业、水电费用未了解到物业欠费及水电气欠费情况,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权利限制有查封提供文件《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996号14幢3单元4-2标的物坐落于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996号14幢3单元4-2,物业名称为“兴龙苑”,房屋建筑面积为94.71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83.78平方米,标的物所在建筑物总楼层共6层,标的物位于第4层,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成年代约为2012年,外墙贴墙砖,无电梯,其装修情况为客厅楼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刷漆,天棚为石膏板吊顶,卧室楼地面铺木地板,内墙面和天棚刷漆,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内墙面贴砖,天棚为铝扣板吊顶,入户门为防盗门,其余门为套装木门,铝合金窗。标的物邻主干道一何栓大道(双向两车道),距枫叶国际学校公交车站约100米,有永川101、永川102、永川109、永川303等公交线路途径此地。目前由被执行人母亲居住。2.限购情况:不限购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存在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受买人承担。4.产权证号:205房地证2013字第02316号5.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23-68720133 13657624576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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