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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翔路219号附12号芳草绿岸4幢 -2-96停车用房

起拍价:

¥5.523万

将于12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联交所:023-63612368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89万

保证金:

¥0.5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523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2月13日10:00时起至2021年12月14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对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联交所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23-63612368  陈老师。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重启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等待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五、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标的物现有人使用,标的物产权证为大证,能否办理产权证及分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公告及特别提示等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并决定参与竞价的,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确认。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确认。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重庆联交所咨询电话:023-63612368  18996387968陈老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23-67188953 胡法官重庆市渝北区人民
法院监督电话:023-67177563  023-67188912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审判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咨询电话:023-63088881附件1:评估报告副本附件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1年11月11日

竞拍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翔路219号附12号芳草绿岸4幢 -2-96停车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翔路219号附12号芳草绿岸4幢-2-96停车用房网络拍卖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1年12月13日10:00时起至2021年12月14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坐落产权证号房屋用途建筑面积(㎡)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翔路219号附12号芳草绿岸4幢   -2-96201房地证2008字第57391号停车用房29.997.895.5230.560.1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联交所安排。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完成报名,方可参与竞买。报名及竞价操作可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咨询。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标的物现有人使用,标的物产权证为大证,能否办理产权证及分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公告及特别提示等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并决定参与竞价的,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确认。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确认。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渝北空港园支行、账号:5000108650005250340311424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日内自动退还原缴款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重庆联交所咨询电话:023-63612368  18996387968陈老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23-67188953 胡法官重庆市渝北区人民
法院监督电话:023-67177563  023-67188912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审判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咨询电话:023-63088881附: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1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执行裁定.pdf评估报告-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翔路219号附12号芳草绿岸4幢22个车位.pdf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名称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翔路219号附12号芳草绿岸4幢 -2-96停车用房 起拍价 5.523(万元) 评估值 7.89(万元) 保证金 0.56(万元) 类型 房产  司法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翔路219号附12号芳草绿岸4幢-2-96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用途房屋用途:停车用房使用情况现有人使用拍品介绍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标的物现有人使用,标的物产权证为大证,能否办理产权证及分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3、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重庆联交所:023-636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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