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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阳光城市花园北苑小区3-1-401室

起拍价:

¥34.48万

将于10月1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平罗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何法官:17795289107/0952-6093559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5.9733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4.4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4.7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历史版本1发布时间:2021.09.1809:28:12历史版本2发布时间:2021.09.1809:48:21当前版本修改时间:2021.09.1810:11:38

竞买须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9日10时至2021年10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李建明所有的位于平罗县阳光城市花园北苑小区3-1-401室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竞买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各竞买人需谨慎竞买,如因拍卖标的物实际价值与市场价不符或相差较大,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请各位竞买者认真查看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及仔细查验标的物图片。
(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八)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以实物为准。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该房产由他人使用。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户名:平罗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罗北街支行,联行号:103872122609,开户账号:6228401207047046260

八、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在接到本院电话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请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自提。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或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平罗县人民法院咨询人:何法官、史法官平罗县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17795289107、1779526992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 24小时拍卖咨询:宁夏星亚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09581737。
法院监督电话:0952-6093567

竞拍公告

平罗县人民法院关于平罗县阳光城市花园北苑小区3-1-4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9日10时至2021年10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品名称:平罗县阳光城市花园北苑小区3-1-401室,面积:134.74平米。评估价:459733元;起拍价:344800元;保证金:60000;加价幅度:1000元。特别提示:该房产现由他人占有使用

二、竞买人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宁夏星亚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工作。拍卖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3-63088881拍卖咨询:平罗县人民法院,宁夏星亚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17795289107、1779526992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法院监督电话:0952-609356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及欠费(水、电、暖、物业费等)由当事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

七、拍卖标产生的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八、与本财产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公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户名:平罗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罗北街支行,联行号:103872122609,开户账号:6228401207047046260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二次拍卖的差额价款,恶意竞拍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星亚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平罗县人民法院咨询人:何法官、史法官
咨询电话:17795289107、41779526992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拍卖咨询:宁夏星亚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09581737。   平罗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名称 平罗县阳光城市花园北苑小区3-1-401室 起拍价 34.48(万元) 评估值 45.9733(万元) 保证金 6(万元) 类型 房产 平罗县阳光城市花园北苑小区3-1-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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