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锡林郭勒拍卖房 > 多伦拍卖房 >吕瑞国所有的位于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华庭向阳小区4号楼1单元1501室、1502室楼房两处

吕瑞国所有的位于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华庭向阳小区4号楼1单元1501室、1502室楼房两处

起拍价:

¥64.1677万

将于8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德志:16603140917/0314-7978103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4.1677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4.1677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8.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交易费用<{jyfyfhtml}>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8月17日10时至2021年8月18日10时(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吕瑞国所有的位于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华庭向阳小区4号楼1单元1501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字第41064141514916号、建筑面积88.40平方米)、1502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字第41064141514917号、建筑面积75.67平方米)楼房两处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院按标的物的现状对其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第二条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第三条 标的物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华庭向阳小区4号楼1单元1501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41064141514916、建设面积88.40平方米)、1502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41064141514917、建设面积75.67平方米)楼房两处。外墙防水涂料,主体15层,委估对象位于第15层,一部电梯,两段式步行梯楼,该单元一层三户,1501室、1502室入户门正常通行,隔断墙打通,现统一平面布局为三室两厅一厨结构,其中两卧室朝向南,另一卧室朝向北,客厅与餐厅之间留有门洞,门洞木包桠扣。室内铺地板砖,硅藻泥墙面,造型吊顶,卧室、餐厅安整体衣柜、酒柜;厨房、卫生间内墙整体贴砖,集成吊顶,卫浴设施齐全,其中一间卫生间安装整体浴房,厨房内安装整体橱柜,厨房设施完备。第四条 标的物成交后有关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承担。第五条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第六条 竞买人应当在竞拍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因故不能参加,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方能参加竞买。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书面确认并告知法院。第七条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第八条 竞买人须在竞价会开始前登录拍卖平台参加竞价,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价的,后果自负。第九条 竞价规则:本次竞价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每次加价幅度:0.5万元。竞价会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会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第十条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1年8月25日10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字确认《成交确认书》。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原交款账户。第十一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第十二条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向本院报告。第十三条 特别说明:
1、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评估报告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2、因报名、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的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3、因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有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交接手续,若不及时处理,后果自负。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竞拍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吕瑞国所有的位于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华庭向阳小区4号楼1单元1501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字第41064141514916号、建筑面积88.40平方米)、1502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字第41064141514917号、建筑面积75.67平方米)楼房两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吕瑞国所有的位于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华庭向阳小区4号楼1单元1501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字第41064141514916号、建筑面积88.40平方米)、1502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字第41064141514917号、建筑面积75.67平方米)楼房两处司法拍卖公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8月17日10时至2021年8月18日10时(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华庭向阳小区4号楼1单元1501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41064141514916、建设面积88.40平方米)、1502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41064141514917、建设面积75.67平方米)楼房两处。外墙防水涂料,主体15层,委估对象位于第15层,一部电梯,两段式步行梯楼,该单元一层三户,1501室、1502室入户门正常通行,隔断墙打通,现统一平面布局为三室两厅一厨结构,其中两卧室朝向南,另一卧室朝向北,客厅与餐厅之间留有门洞,门洞木包桠扣。室内铺地板砖,硅藻泥墙面,造型吊顶,卧室、餐厅安整体衣柜、酒柜;厨房、卫生间内墙整体贴砖,集成吊顶,卫浴设施齐全,其中一间卫生间安装整体浴房,厨房内安装整体橱柜,厨房设施完备。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64.1677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每次加价幅度:0.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1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登陆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拍,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请交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结算账户名称: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8月10日前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1年8月25日10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4、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5、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7、标的物成交后有关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8、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结算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账号:955883041100058417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行号:102142713143。

六、本公告同时刊登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6603140917
法院监督电话:0314-7528104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开栏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7日10时至2021年8月18日10时(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被执行人吕瑞国所有的位于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华庭向阳小区4号楼1单元1501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字第41064141514916号、建筑面积88.40平方米)、1502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字第41064141514917号、建筑面积75.67平方米)楼房两处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请申请执行人李宝才,被执行人吕瑞国及其他权利人(如优先购买权人等)关注参与此次拍卖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相关附件拍卖裁定书.pdf执行依据--恢96.pdf评估报告.pdf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名称 吕瑞国所有的位于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华庭向阳小区4号楼1单元1501室、1502室楼房两处 起拍价 64.1677(万元) 评估值 64.1677(万元) 保证金 6(万元) 类型 房产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华庭向阳小区4号楼1单元1501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41064141514916、建设面积88.40平方米)、1502室(房产预告登记号:房预锡林郭勒盟多伦县41064141514917、建设面积75.67平方米)楼房两处。外墙防水涂料,主体15层,委估对象位于第15层,一部电梯,两段式步行梯楼,该单元一层三户,1501室、1502室入户门正常通行,隔断墙打通,现统一平面布局为三室两厅一厨结构,其中两卧室朝向南,另一卧室朝向北,客厅与餐厅之间留有门洞,门洞木包桠扣。室内铺地板砖,硅藻泥墙面,造型吊顶,卧室、餐厅安整体衣柜、酒柜;厨房、卫生间内墙整体贴砖,集成吊顶,卫浴设施齐全,其中一间卫生间安装整体浴房,厨房内安装整体橱柜,厨房设施完备。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64.1677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每次加价幅度:0.5万元。

上一条:沈阳市大东区小什字街27-1号4-7-2(建筑面积105.59平方米)

下一条: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欣苑里道北付2-1-12号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