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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东五十家街民和花园2号楼6单元2层2号房屋

起拍价:

¥71.200377万

将于7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389807526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9.11153万

保证金:

¥7.12003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1.200377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7月8日10时至2021年07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东五十家街民和花园2号楼6单元2层2号房屋。(该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可移动物品。)该房屋现有租赁,期限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因房屋内物品未腾空会造成延期交付,,本院不承担逾期交房的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71200.37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71200.37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市迎宾支行,收款账号:05485601040002510,开户行号:103191048519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咨询:内蒙古思法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389807526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竞拍公告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东五十家街民和花园2号楼6单元2层2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标的物情况表                                                              拍品名称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东五十家街民和花园2号楼6单元2层2号房屋    执行依据    (2021)内0104执恢135号裁定书    权证情况    有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用途    住宅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格局    不详    朝向    南北    楼层情况    所在 2层,总高 6层    周边配套    该标的物周边生活便利,配套完善,交通便利,设施设备完善。    租赁情况    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    钥 匙    无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玉泉区人民法院首封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东五十家街民和花园2号楼6单元2层2号房屋。该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可移动物品。  2.限购情况:不限购。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4. 根据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了解该标的物未腾空被执行人居住中,水电暖、物业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该房屋有查封,公积金有贷款抵押,过户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5.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以上信息以评估报告为准。  7.咨询、预约看样联系(内蒙古思法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或关注“思法拍卖”官方微信完成自助预约。   相关附件王慧利、武晓辉---住宅.doc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名称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东五十家街民和花园2号楼6单元2层2号房屋 起拍价 71.200377(万元) 评估值 79.11153(万元) 保证金 7.120037(万元) 类型 房产                                       竞买公告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7月8日10时至2021年07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东五十家街民和花园2号楼6单元2层2号房屋。(该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可移动物品。)    瑕疵说明: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该房屋现有租赁,期限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该房屋已抵押,当事人下落不明,现该房屋内有人居住,物品未腾空,当事人不配合拍照,不配合看房,室内户型不明确,买受人需自行了解房屋情况,因此会造成延期交付,本院不承担逾期交房的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暖、物业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该房屋有查封,过户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逾期交房的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起拍价:712003.77元,保证金:71200.37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内蒙古思法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意向竞买人请于开拍前15天进行看样预约,预约电话:13474911866。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搜索并访问“思法辅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思法辅拍”自助预约看样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属转移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物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民法院执行局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市迎宾支行收款账号:05485601040002510开户行号:103191048519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或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内蒙古思法辅拍网络科技有限服务公司或搜索并访问“思法辅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思法拍卖”自助预约看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看样
联系人:13474911866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1日

上一条:[都市心海岸]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西大街18号院1号楼17至18层1单元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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