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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方明珠城G8栋2-1001号不动产

起拍价:

¥66.26664万

将于6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先生:13803357965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2.8333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6.26664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7.9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6月23日10时至06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方明珠城G8-2-1001号(含下房一间)不动产(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本院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三、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方明珠城G8-2-1001号(含下房一间)不动产。该标的物有贷款未还清;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在该标的物处居住,被执行人配偶刘凤艳已提交优先购买权申请书;该标的物存在欠费情况,物业费截止到2021年05月19日共欠2190元;其他欠费情况不明。

四、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还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标的物所在地关于不动产限购政策对竞买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五、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符合条件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应当在竞拍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八、本院已将公告张贴于标的物,告知相关权利人提交相关材料向本院主张权利。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经法院确认后均可参与竞拍,不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须在竞价会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该资格需经法院确认,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利。

九、竞买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竞买人须在竞价会开始前登录拍卖平台参加竞价,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价的,后果自负。竞价规则:本次竞价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竞价系统将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竞价会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

十一、竞价会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十二、竞买人应在竞拍出价前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咨询过户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交纳的或被冻结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自动返回或解冻。

十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交纳拍卖成交价款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由本院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向本院报告。
3、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事由消失后,视需要继续拍卖。
4、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有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后果自负,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6、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参拍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因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联系执行法院,导致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可贷款拍品须知
1、对可贷款的拍品,竞买人需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贷款服务。竞买人申请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自主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按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3、竞买人如有申请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办理流程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本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银行答复为准。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不得以拍卖财产不符合银行发放贷款条件而悔拍,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4、贷款办理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保险、公证及相关代办工作等,请提前与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咨询。

十六、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2021年05月28日

竞拍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方明珠城G8栋2-1001号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方明珠城G8-2-1001号(第二次)司法拍卖公告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6月23日10时至06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方明珠城G8-2-1001号不动产,建筑面积为127.91平方米,第10层/共31层,南北通透,规划用途:住宅。拍卖保留价:66.26664万元;保证金金额:6万元;增价幅度:2仟元。重要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限购政策,可能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购买资格。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还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涉案房产所在地关于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相关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执行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三、拍卖方式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须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要求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参加竞拍,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竞价前,竞买保证金请交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结算账户名称: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执行法院和辅拍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并出价竞拍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请谨慎参拍出价。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方明珠城G8-2-1001号不动产:该标的物有贷款未还清;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在该标的物处居住,被执行人配偶刘凤艳已提交优先购买权申请书;该标的物存在欠费情况,物业费截止到2021年05月19日共欠2190元;其他欠费情况不明。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06月16日前与执行法院联系确认。本院已告知相关权利人提交相关材料向本院主张权利,并于2021年03月16日收到被执行人配偶刘凤艳提交的优先购买权申请书。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1年07月01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本院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住房城建支行,账号:13001635808050512186-0001。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5、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咨询过户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保证,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6、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本院已委托辅拍机构河北法辅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2021年06月15日9时起至2021年06月16日17时止。拍卖辅助机构(河北法辅助拍)联系电话:0335-8395280、13803357965。

七、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人民法院报。 
法院咨询电话:0335-7512139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7时
监督电话:0335-3552204银行贷款咨询:13933963630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2021年05月28日    相关附件裁定.pdf询价函复函.pdf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方明珠城G8栋2-1001号不动产 起拍价 66.26664(万元) 评估值 82.8333(万元) 保证金 6(万元) 类型 房产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方明珠城G8-2-1001号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冀0302执恢39号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出让租赁情况不明钥匙无配套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抵押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港支行,抵押日期开始时间为2010年3月21日,抵押结束时间为2030年3月21日1、标的物情况:该不动产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方明珠城G8-2-1001号,建筑面积为127.9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2、欠费情况:该标的物存在欠费情况,物业费截止到2021年5月19日共欠2190元;其他欠费情况不明。3、限购情况:不详,需买受人自行查证。
4、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按揭情况本标的物可提供银行按揭贷款,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并提前与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咨询。银行名称:邮政储蓄银行秦皇岛市分行贷款
咨询电话:13933963630其他情况详见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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