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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80号政华嘉园1310号、1314号

起拍价:

¥74.1248万

将于6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梁法官:18173868980/0738-8520023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5.82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4.124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82.3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6月15日10时至2021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实名注册),但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本案拍品价值鉴定(评估)的社会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80000元以上。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买受人付清拍卖全款后3日内(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时与网络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按时到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并联系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咨询、看样电话:湖南长风不动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热线:杜女士 400-790-0919   19973895558(过户、按揭贷款)法官电话:0738-8520023、18173868980(梁法官)举报、
监督电话:0738-8520013客服专线:4009-010-838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27日

竞拍公告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关于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80号政华嘉园1310号、1314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6月15日10时至2021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曾春兰所有的位于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80号政华嘉园1310号(权证号:00184482)、1314号(权证号:00184480)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82.34平方米(其中1310室为141.22平方米,1314室为141.12平方米)。评估价合计:1158200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741248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湖南长风不动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看样等工作。郑重申明:本院已将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湖南长风不动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除公告中公布的辅助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外,未委托其他任何人员和中介机构,其他人员和中介机构冒用均违法,本次拍卖仅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开进行,任何其他人员和中介机构隐瞒法拍事实,与其客户签订的中介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为避免产生超出正常司法拍卖的费用支出,竞买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联系人:湖南长风不动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0-790-0919 、19973895558 );初步定于2021年6月10日下午15:00-16:00看样,如需看样请提前一周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逾期将不予组织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法院及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阅拍卖标的物资料,亲临展示现场,实地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权属转移登记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不作承诺,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权机关确认的拍卖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4、该房产存在租赁,租期为20年,2015年-2035年,租金已支付。

五、对标的物享有优先竞拍权资格人,需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申请优先竞拍权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竞拍权资格参加竞拍,逾期不申请或不提供合法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优先竞拍权。截止公告日尚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本拍卖公告期的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和罚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房产、车辆等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相关单位部门自行查询了解,与拍卖人无涉。

七、本次拍卖除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10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备注:(2021)湘1302执恢49号房产拍卖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以本院公告的余款缴入截止时间为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本院收款指定账号:开户单位: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街心支行银行帐号:43001540569059568568-320482        

八、确认书签署。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请买受人及时与网络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按时到娄星区人民法院签署《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再依法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等手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网络拍卖辅助机构:湖南长风不动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热线:杜女士 400-790-0919   19973895558(过户、按揭贷款)法官电话:0738-8520023、18173868980(梁法官)举报、
监督电话:0738-8520013客服专线:4009-010-838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27日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名称 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80号政华嘉园1310号、1314号 起拍价 74.1248(万元) 评估值 115.82(万元) 保证金 8(万元) 类型 房产 网拍标的情况说明(房产)执行案号(2021)湘1302执恢49号执行法官梁法官标的名称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80号政华嘉园1310、1314号权证情况权证号00184482、00184480土地产权证1-2006-B07821、1-2006-B07822标的所有人曾春兰评估价(元)合计1158200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9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均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地是否腾空否租赁情况有有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查  封已查封抵  押已抵押拍卖成交后可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310室141.22平方米1314室141.12平方米合计:282.34平方米分摊面积//房产年龄建成于2005年户型布局均为三室两厅两卫房屋楼层位于第13层,总层数15层房屋朝向东西朝向周边配套该房产东近石宋大道高架桥、南临芦淞路、西临芦淞路、北近龙泉路,周边汇聚有锦和连锁超市、工商银行、芦淞区妇幼保健院、骏怡连锁酒店、株洲市第六中学等配套设施。装修情况该房产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垂直通道为楼梯,层高约3米,入户为防盗门,厅地面贴瓷砖,墙面为墙漆,顶棚为墙漆,室内地面贴瓷砖,厨卫地面为瓷砖,墙面为瓷砖至顶,顶棚为铝扣板吊顶。特别提醒该房产存在租赁,租期为20年,2015年-2035年,租金已支付。优先购买权人有

上一条: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明珠商业广场(A座北)0001幢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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