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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宜阳大道99号2栋1904室房产

起拍价:

¥59.6万

将于4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null:18970540072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5.1万

保证金:

¥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9.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2.6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重要提示
1、竞拍前竞买人请务必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条件、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2、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拍卖标的物现状和已知瑕疵已公示和提示,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和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未知瑕疵及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4、为了能顺利竞拍,请竞买人在网络通畅的区域上网竞拍,无条件的也可在拍辅机构上网竞拍,虽然网络拍卖具有便捷性、灵活性的特点,但是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拍辅机构对由非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自公告之日起至在线拍卖开始前,本特别规定可能会有修改与调整,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站明示。
6、竞买人应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须知袁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4月18日10时至2021年04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袁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宜春市宜阳大道99号2栋1904室(不动产权证号:1-20120086)。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0,000 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竞买人需要线下支付的,请于2021年04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于线下交付保证金后添加竞买人权限。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04月2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1年05月7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袁州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042134363;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线下支付的竞买人,请于拍卖结束后联系本院,以退还保证金。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5-3552150 相关税费问题请咨询宜春市税务局第一分局:0795-3997189、13907955366 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8970540072杨主任袁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竞拍公告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宜春市宜阳大道99号2栋1904室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袁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4月18日10时至2021年04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袁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www.rmfysszc.gov.cn),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宜春市宜阳大道99号2栋1904室(不动产权证号:1-20120086)。起拍价:596,000元,竞买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03月17日起至2021年04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看样,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自2016年起至2021年3月止,实欠物业费8458元,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未清场,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详细咨询房产当地不动产、房管部门、税务部门后谨慎竞买。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4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未查明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优先购买权申请并办理行使优先权的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04月2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042134363;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举报监督电话:0795-3552150相关税费问题请咨询宜春市税务局第一分局:0795-3997189、13907955366  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8970540072 杨主任     袁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铂铭瀚司法鉴定报告.doc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名称 宜春市宜阳大道99号2栋1904室房产 起拍价 59.6(万元) 评估值 85.1(万元) 保证金 6(万元) 类型 房产 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宜春市宜阳大道99号2栋1904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赣0902执恢238号产权证号1-20120086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6-23标的现状房屋用途/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否钥匙无租聘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袁州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袁州支行特别说明
1、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所展示的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3、标的物转移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转移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欠缴的业务费、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非符合转移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4、拍卖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32.62㎡分摊面积27.01㎡装修情况普通房屋楼层19/26登记时间2012-3-21周边配套银行、公园、购物中心、学校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851000元

上一条:张家口市桥西区南城壕街6号岸尚清城4号楼3单元6层601室7层01室(含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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