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十堰拍卖房 > 郧西拍卖房 >位于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东方村5组的商业用房一套

位于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东方村5组的商业用房一套

起拍价:

¥67.005万

将于10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郧西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熊宣新、曹胜军:15172303210/0719-6209716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4.45万

保证金:

¥6.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7.005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17.7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熊法官或与曹胜军联系。

竞拍公告

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本院在执行湖北郧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姚德根、黄孝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姚德根、黄孝珍共有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东方村5组的两套房产{房屋产权证号:郧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0008826号;土地使用证号:西国用(2000)字第1010205792号。其中一楼为商业用房,面积103.86㎡;二楼为住宅用房,面积113.86㎡}。起拍价:一楼59.56万元,保证金:11.8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经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特别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三、展示看样的时间: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719-6209716熊法官。18872004678曹胜军)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8月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郧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北郧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行所在地: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74号,账号:82010000001630518,开户联行号:40253933001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9-6236590  
监督电话:0719-6226707、0719-6226995 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94号   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请详见公告和图片,竞买者可自行前往实地查看。

上一条:武穴市龙里村17号565.08㎡房产

下一条: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墨水湖北路绿馨芳草庭1栋(十里后街72号)7层4室房屋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