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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河北省曲周县农资建材配送中心2号楼B座西门南第16户(门店)房产

起拍价:

¥99万

将于9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曲周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姚法官:15100300232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10.1552万

保证金:

¥9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99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1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曲周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9月4日10时至2020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依法通过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河北省曲周县利民街中段农资建材配送中心2号楼B座西门南第16户(门店)房产(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网络司法变卖。为规范司法变卖行为,维护变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院按标的物的现状对其进行公开变卖,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第二条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参加变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第三条 标的物位于河北省曲周县利民街中段农资建材配送中心2号楼B座西门南第16户(门店)房产。建筑面积:21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按现状交付,无房产证,有销售合同,被执行人承诺在成交后配合法院腾空房产,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详细了解确认。第四条 竞买人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过户所需手续及费用,如因政策原因,该标的物不能办理登记手续,竞买人需自行承担风险。标的物过户、办证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负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五条 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当具备当地关于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第六条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变卖价款,他人代交变卖价款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因故不能参加,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方能参加竞买。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书面确认并告知本院。第七条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变卖服务提供者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第八条 竞价规则: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竞价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变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
4、竞价会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淘宝网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
5、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会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变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6、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预交款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第九条 本次变卖的标的物在变卖成交后,淘宝网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第十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网变辅助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收取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变卖服务费标准的50%执行。服务费标准:按标的物网络司法变卖成交价分档累加计算(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200万元)收取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收取3%、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收取2%、5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0万元)收取1%、1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收取0.5%)。第十一条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可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变卖。并从买受人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网络司法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成交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第十二条 网络司法变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由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变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变卖,并立即向本院报告。第十三条 特别说明:1、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有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交接手续,若不及时办理,后果自负。2、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产权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3、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变卖公告、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曲周县人民法院2020年8月17日

变卖公告

河北省曲周县利民街中段农资建材配送中心2号楼B座西门南第16户(门店)房产司法变卖公告 曲周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4日10时至2020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河北省曲周县利民街中段农资建材配送中心2号楼B座西门南第16户(门店)房产。建筑面积:21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变卖价:99万元,保证金:1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0.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30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变卖方式:
1、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3、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当具备当地关于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2、该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住。按现状交付,无房产证,有购房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在成交后配合法院腾空房产,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详细了解确认。
3、标的物变卖成交后,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4、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以现状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5、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过户所需手续及费用,如因政策原因,该标的物不能办理登记手续,竞买人需自行承担风险。标的物过户、办证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负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由被执行人承担。
6、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对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30日前与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联系。
8、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变卖价款,他人代交变卖价款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9、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京东网、《生活报》。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按现状变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察,未实地勘察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因报名、支付变卖价款、办理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联系人:姚法官联系电话:15100300232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0310-8902322法院
监督电话:0310-8902340、17713009528 曲周县人民法院2020年8月17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位于河北省曲周县农资建材配送中心2号楼B座西门南第16户(门店)房产。建筑面积:21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该房产为2层楼房。建成于2013年,无房产证,商住楼买卖协议编号:109号,无租赁,无抵押。买卖协议面积与实际面积不同,超出协议的面积部分为被执行人与出卖人协商后私自建盖,本案按照协议确定的面积进行评估拍卖,超出协议的面积部分买受人应另行与被执行人在合理合法范围内进行协商处理,请意向购买人慎重考虑,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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