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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小军村海伦堡君临长江滨江苑C10栋5层4号房屋一套

起拍价:

¥80万

将于7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027-84738592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08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80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8.0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武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7月22日10时至2020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263机构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物上如有租赁等合法占有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有的情况,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了解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标的交接事宜,委托法院不辅助清场交付。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拍卖标的目前尚未收到优先购买权申请,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武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8月3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559967558690),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22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票买标的物交付手续,自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物过户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拍卖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针对近期法院拍卖过程中发现问题特别提醒:
1、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手续费等费用.第三方网拍辅助机构在看样和提供贷款服务过程中可能收取相关费用,与本院无涉,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决定是否缴纳相关费用。
2、近期法院发现部分房屋中介机构和人员等,非经拍卖法院准许,擅自将法院司法拍卖挂拍房产进行推广展示,并通过授权委托或者公证授权方式由意向竞买人委托该机构或者人员代为办理拍卖竞买、办理成交确认、待办贷款、领取法院文书、接收房屋、办理过户和交付等事宜,并收取相关的费用。
3、本院现正告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于人民法院查封拍卖的资产,任何人不得处置,也不得就法院资产处置相关程序向意向竞买人擅自作出任何承诺扰乱人民法院拍卖工作秩序,一经发现本院将依法处置。
4、请广大意向竞买人,认真阅读法院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相关事宜以本院公告和须知为准,任何机构和人员作出的承诺与本院拍卖公告须知不一致的本院不予认可;同时,参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流程相关简单便捷,资产权属明确,因此建议意向竞买人直接参与竞买,对相关事宜不清楚的直接电话咨询本院工作人员或者拍卖平台技术人员。
5、对确需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在参加竞买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的授权委托(委托律师或者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可以由受托人提交资料,委托其他机构和人员代为竞买的必须委托人本人到法院提交资料),对于拍卖成交后提交的委托法院将不接受受托人来院办理任何手续。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7-84738516。

二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7-84738592 王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0二0年六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拍 卖 公 告 武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201
9)鄂0191民初1905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杨某与覃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0年7月22日10时至2020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26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证载坐落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小军村海伦堡君临长江滨江苑C10栋5层4号房屋一套(鄂2017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0136号)。房屋所有权证面积:98.04平方米,设计用途:成套住宅。参考价:1,080,000元(当事人双方共同议价),起拍价:800,000 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次(或其的整倍数)。特别提示:经查,涉案房屋由第三人占用,若本次拍卖成交,第三人配合腾退并搬离其个人私有物品,对于已固定安装且不便于搬离的第三人所购置的燃气热水器、抽油烟机、灶具、空调挂机、窗帘,买受人可与其协商处置价格,第三人的意向处置价格为5000元,请买受人自行考量。协商不成,该第三人可能继续拆除搬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5月10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7-84738592 王法官;18971514558舒经理)。需现场看样的请通过前述电话登记后,集中安排现场看样,逾期未登记的不再安排现场看样。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上如果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本院不辅助腾退交付。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请注意:1.本标的物存在抵押,在产权过户期间需先行清偿抵押债务后,抵押权人方才释放抵押登记,因此可能导致实际过户周期较长,对因就学落户等对办证时间有特别要求的请自行斟酌;2.若本拍卖标的物当前权利人下落不明或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法院将公告相关法律文书,登记机关也需公告注销产权登记,买受人在成功竞买本拍卖标的物后,需等待相关公告程序后方才能实际办理产权登记,因此对办证时间有特别需求的竞买人请自行斟酌,谨慎选择竞买)。对购买本房产后能否落户的问题,属于公安户政管理范畴,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当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咨询办理。过户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针对近期法院拍卖过程中发现问题特别提醒:
1、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手续费等费用,第三方网拍辅助机构在看样和提供贷款服务过程中可能收取相关费用,与本院无涉,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决定是否缴纳相关费用。
2、近期法院发现部分房屋中介机构和人员等,非经拍卖法院准许,擅自将法院司法拍卖挂拍房产进行推广展示,并通过授权委托或者公证授权方式由意向竞买人委托该机构或者人员代为办理拍卖竞买、办理成交确认、待办贷款、领取法院文书、接收房屋、办理过户和交付等事宜,并收取相关的费用。
3、本院现正告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于人民法院查封拍卖的资产,任何人不得处置,也不得就法院资产处置相关程序向意向竞买人擅自作出任何承诺扰乱人民法院拍卖工作秩序,一经发现本院将依法处置。
4、请广大意向竞买人,认真阅读法院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相关事宜以本院公告和须知为准,任何机构和人员作出的承诺与本院拍卖公告须知不一致的本院不予认可;同时,参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流程相对简单便捷,资产权属明确,因此建议意向竞买人直接参与竞买,对相关事宜不清楚的直接电话咨询本院工作人员或者拍卖平台技术人员。
5、对确需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在参加竞买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的授权委托(委托律师或者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可以由受托人提交资料,委托其他机构和人员代为竞买的必须委托人本人到法院提交资料),对于拍卖成交后提交的委托法院将不接受受托人来院办理任何手续。

九、本次拍卖已于2020年4月28日通知当事人及有关权利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8月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55996755869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此公告在“京东网”(http://sifa.jd.com/2263)上发布。 本院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221号,拍卖
法院咨询电话:027-84738592 (王法官);拍卖法院
监督电话:027-84738516(本院监察室);拍卖业务咨询电话18971514558( 舒经理)。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0二0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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