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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渠江镇地旺广场住宅楼负一楼A13号车位

起拍价:

¥5.04万

将于6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渠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邓法官:15882971808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3万

保证金:

¥5.0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5.0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23.9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变 卖 须 知渠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6月27日10时至2020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8/01,户名:渠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渠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渠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变卖价全款)支付变卖预交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交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交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在变卖结束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如有增价,扣除变卖预交款后的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渠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渠县支行,账号:2317 5791 2902 6473 38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里注明本案的执行案号【(2020)川1725执恢1号】,并在变卖结束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渠县人民法院(地址: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日内领取裁定书,在变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具体项目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本院负责变卖财产的交付。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4781891108(宋法官)15882971808(邓法官) 渠县人民法院2020年6月11日

变卖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27日10时至2020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如有人在两个月期间出价,将提前结束。)在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8/01,户名:渠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渠县渠江镇地旺广场住宅楼负一楼A13号车位,无房产证(可网签备案,待条件成熟后由三禾公司统一办证)。建筑面积:23.95平方米。议价:63000,变卖起拍价:50400元,保证金8000元,增价幅度:800元,变卖预交款:50400元。 提醒:在变卖期间有人出价,将自动变成24小时竞价期,竞价期结束,最高出价者将竞得本次变卖物。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渠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6月12日10时起至变卖结束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可自行到现场查看拍卖物。(如有特殊要求,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报名需出价才算参与变卖)。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变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具体项目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本院负责移交变卖的财产。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有增价,除变卖预交款之外的变卖余款在变卖结束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渠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渠县支行,账号:2317 5791 2902 6473 38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里注明本案的执行案号,((2020)川1725执恢1号)+拍卖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变卖预交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详情请阅读报名界面淘宝相关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一、本次变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咨询电话:14781891108(宋法官)15882971808(邓法官)
联系地址: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2020年6月11日

标的详情

渠县渠江镇地旺广场住宅楼负一楼A13号车位,无房产证(可网签备案,待条件成熟后由三禾公司统一办证)。竞买成功后,凭确权裁定书到开发商处完善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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