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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建设南路飞翔学校对面祥和庄园A15幢0201室

起拍价:

¥85万

将于6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灵璧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徐法官:0557-6026253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03.428402万

保证金:

¥8.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5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9.2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竞拍须知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18日10时起至2020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财产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第十条拍卖标的情况)。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6月11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本次拍卖标的情况:   (一)标的详情拍卖标的:座落在灵璧县建设南路飞翔学校对面祥和庄园A15幢0201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17)灵璧县不动产权第0007601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39.26,共有人:王娟、侯玉花】。经依法委托评估,评估价:1034284.02元,起拍价: 850000元,保证金: 85000元,增价幅度: 4000元。
1、拍卖标的物由本院依法查封。
2、拍卖标的以其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申请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   3、买受人应当自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状况,该标的全部瑕疵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该标的未清场。本次拍卖以委托时标的现状拍卖,涉及拍品品质和形式上的瑕疵,人民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举行网络拍卖会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对拍卖文件内容不清楚或对标的物有疑问的,应向人民法院咨询。该标的已知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它优先权人均具有优先购买权,且应于拍卖会当日参与观摩网络拍卖会。若未及时参与网络竞买或者未参与观摩者,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申请参加竞买者均视为对拍卖文件的内容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认可拍卖文件内容及标的物现状同意参与网络竞买。   (二)注意事项:   1、标的实际面积、用途以房屋、国土管理部门办理的权利证书记载为准。若与拍卖文件所载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   2、拍卖标的物由本院依法查封。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费用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证照变更手续并承担办理过程中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因证照不齐须登载遗失、变更公告等的费用。委托人仅向买受人出具证照变更时必需的相关法律文书。   3、标的若涉及物管、水、电、气等相关欠费的,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结清并办理变更手续,若因买受人延迟办理而造成的不便,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买受人不得以移交时的状态不符或任何理由提出反悔。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璧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名称:安徽省灵璧县农行营业部。账号:12220401040000923)。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上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由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拍须知。拍卖
咨询电话:18155772151,联系人:徐法官;
监督电话:0557-6025250;本院
联系地址: 安徽省灵璧县政务新区灵璧县人民法院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二〇二0年五月十二日

竞拍公告

灵璧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王强所有的位于灵璧县建设南路飞翔学校对面祥和庄园A15幢0201室的拍卖公告(2020)皖1323执恢89号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18日10 时起至2020年6月19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座落在灵璧县建设南路飞翔学校对面祥和庄园A15幢0201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17)灵璧县不动产权第0007601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39.26,共有人:王娟、侯玉花】。经依法委托评估,评估价:1034284.02元,起拍价: 850000元,保证金:  85000元,增价幅度: 4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16 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已设定抵押。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卖,不参加竞卖的请关注本次卖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过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璧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名称:安徽省灵璧县农行营业部。帐号:12-2204010400009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内含拍卖特别提示)。     拍卖
咨询电话:0557-6026253     联系人:徐法官         
监督电话:0557-6025250       本院
联系地址: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政务新区                                         灵璧县人民法院2 0 20年5月 12 日

标的详情

灵璧县建设南路飞翔学校对面祥和庄园A15幢0201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17)灵璧县不动产权第0007601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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