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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金堂县清江镇荣华村的土地

起拍价:

¥190.192万

将于5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金堂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37.74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90.192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详情见公告

竞拍公告

金堂县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外包机构是: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四、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金堂县人民法院对四川省金堂县清江镇荣华村土地的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0年5月6日10时至2020年5月7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财产四川省金堂县清江镇荣华村的土地起拍价:1901923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财产所在位置四川省金堂县清江镇荣华村的土地权证号 金堂国用(2014)第1297号 执行案号(2019)川0121执恢114号所有权人朱永东所占土地规划用途商业  住宅实际用途待开发用地宗地面积(㎡)10240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财产现控制及占有情况已查封;该土地为出让土地,无使用权异议;估价对象宗地占地面积约10240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1985.09平方米,商业用地面积5397.05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2857.86平方米,具体分类面积以实测为准;由于根据复函本次委托土地中的1985.09平方米已按照现行的《金堂县清江片区总体规划(2009-2020)》变更为绿地用地,根据委托人及当事人意见,本次评估面积为委估宗地中商业及住宅用地面积,合计8254.91平方米。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 本院已通过网络询价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上述房屋的评估参考价为2377400元。    2.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15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拍卖公告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0年5月2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堂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广场支行,账号:4402 2511 2910 0074 359),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0年5月29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金堂县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2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之后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尾款的,即视为悔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将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金融贷款咨询等服务等请联系电话:028-86512197(四川恒通辅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或登录http://pai.htvaluer.com/网站完成自助预约。    案件、标的
咨询电话:028-86512197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监督电话: 028-68611392    
联系地址: 四川省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27号    网址: http://sifa.jd.com/    拍卖信息可在“京东网”上查询。金堂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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