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宜昌拍卖房 > 当阳拍卖房 >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环城南路83号(玉泉在水一方)20栋20-2-1201房产

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环城南路83号(玉泉在水一方)20栋20-2-1201房产

起拍价:

¥45.081万

将于1月3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当阳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法官:0717-3285159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0.09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5.081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4.7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月31日10时至2020年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当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当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2303),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当阳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的流程:
(1)买受人应于2020年2月11日18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当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当阳市坝陵分理处,账号:17347401040000459),并电话通知当阳市人民法院0717-3285159;
(2)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当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等待案件承办法官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4)自行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7-328334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17-3285159(承办法官),0717-3281753(拍卖相关操作)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当阳市人民法院二0二0年一月十日

竞拍公告

当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环城南路83号(玉泉在水一方)20栋20-2-1201房产的公告资产处置单位:当阳市人民法院  | 公告时间:2020/1/10拍卖公告当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月31日10时至2020年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当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当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230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环城南路83号(玉泉在水一方)20栋20-2-1201房产。建筑面积:114.77平方米,所在楼层12层,共15层,产籍号:60-6000-0314-021201。详细资料见附件评估报告。本案件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为:(2018)鄂05民终1162号民事判决书。评估价:500900元起拍价:450810元  保证金:40000元  增价幅度:4000元

二、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23日止(休息日除外)接受咨询,需要看样的竞买人请于2020年1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本院将在2020年1月23日10:00前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报名:0717-3285159)。标的物评估材料可自行到标的物介绍相关附件下载中查看。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当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当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二日前(如遇休息日需提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3、税费负担情况的咨询:过户涉及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税种,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均由买受人负担。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关于税费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局、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了解。
4、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当阳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2月11日18时前缴入法院账户(户名:当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当阳市坝陵分理处,账号:17347401040000459)。拍卖成交后的流程:
(1)竞得者于交款截止日(详见拍卖公告第十一条)前缴纳余款(买受人本人账户交入法院指定账号,汇款时备注一下标的物名称)并电话通知当阳市人民法院0717-3285159; (2)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当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等待案件承办法官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4)自行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京东网查询,或拨打京东客服电话。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17-328334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17-3285159(承办法官),0717-3285426(拍卖相关操作)京东网技术咨询:400-622-9586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当阳市人民法院2020年1月10日

标的详情

位于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环城南路83号(玉泉在水一方)20栋20-2-1201房产。建筑面积:114.77平方米,所在楼层12层,共15层,产籍号:60-6000-0314-021201。详细资料见附件评估报告。

上一条: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环城南路83号(玉泉在水一方)20栋20-2-1303房产

下一条:位于大悟县城关镇彭银路与城中路3号门面一间及201号房屋一套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