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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东街农行住宅楼1单元401号

起拍价:

¥29.5万

将于2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法官:0415-6277130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4.72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9.5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拍公告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201
9)辽06执141号 本院将于2020年2月3日10时至2020年2月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郭君和所有的坐落于宽甸满族自治县北营东街农行住宅楼1单元401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宽房权证宽甸镇字第2012-0779号,面积为115平方米)。评估价34.72万元,一拍起拍价29.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法律规定相应资质的主体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月15日9:00至11:00(咨询电话:0415-6277130,陈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涉案房屋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已知瑕疵:涉案房屋目前由被执行人占有、居住,意向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要等待其搬迁或强制搬迁,此过程可能需较长时间。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2月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丹东银行城建支行,账号:09070101201090000870,联行号:31322600907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415-6277031 京东技术
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 
网址: http://sifa.jd.com/本公告在“京东网”、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同步发布。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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