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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256号富丽达花园2幢403房的房地产及其室内财产

起拍价:

¥62.0547万

将于12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京东拍卖辅助服务团队:0760-22588627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8.6495万

保证金:

¥12.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2.0547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4.2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卖须知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23日10时至2019年12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2712,户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的成交条件是:至少1人报名1人出价且达到保留价,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七、【注册用户、保证金】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房地产、车辆类: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土地类:根据《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实施意见》(中土函[2014]591号)的规定,司法裁定拍卖的土地,买受人需在协助执行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逾期未动工开发的,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将按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处理。

九、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1、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在《竞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拍卖全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3、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若买受人或提供贷款的银行逾期未缴清拍卖价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4.竞买人需申请拍卖贷款的,可自行向以下银行咨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咨询电话:0760-88818307,联系人:周经理,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悦来南路30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小榄支行,联系人:欧俊涛,联系电话18928108302,0760-22113830;联系人:杜江泳,联系电话18928108310,0760-22112923,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33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联系人:韩英,联系电话0760-28130195,18998781909;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岐关西路10号汇景台一层商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0760-88776635,13702500638;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3号兴业银行大厦。

十、【成交价款缴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0年1月3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龙山支行,账号:44001 78042 10590 00222 02473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案号:(2019)粤2072执3841号,请将转账凭证拍照并发送至18124935786或直接交至我院,以便本院核查到账情况。本院确认拍卖余款入账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执行裁定书和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后,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

十一、【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产权转移】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拍卖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监督电话:0760-22588629(举报、投诉电话,不接受咨询)法院网拍组
咨询电话:0760-22588627(拍卖标的咨询和现场看样均由本院公开选定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企业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派员负责)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6-229-586京东拍卖(广东)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8-363-020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过户流程查询:0760-88833130中山市车管所12345咨询电话:0760-12345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第一次拍卖公告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23日10时至2019年12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712,户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256号富丽达花园2幢403房的房地产及其室内财产[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18号] (详细情况见拍卖须知及标的物描述)。

二、起拍价:620547元,保证金:124000元,增加幅度:62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1.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下京东账号竞买,如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上述两种情况均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3.如需办理拍卖授权委托手续,请于拍卖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致电预约,预约电话:0760-22588627。4.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山市目前有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购房应符合2017年3月26日中山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详情请咨询中山市自然资源部门,联系电话:0760-88833130,官方网址:http://www.zsfdc.gov.cn/Bszn.aspx;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760-88389039,官方网址:http://www.zsjs.gov.cn/web/Index。  特别注意:如需咨询房产过户税费收取情况,请参拍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查询相关纳税指引。网站地址为: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ssw/zssw_index.shtml,具体查询路径为:(首页底部)网站地图>其他规费>办理指南>二手房交易办税指南。

四、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的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执行依据:(2018)粤2072民初5145号民事判决执行案号:(2019)粤2072执3841号拍卖辅助机构:京东拍卖辅助服务团队拍卖辅助机构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4楼京东辅助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22588627集中看样时间:2019年12月18日10:30。竞买人需要看样,请提前两个工作日电话联系预约(联系电话:4008-363-020)或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3501508049,按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本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人预约,则本院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看样集中地点: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256号富丽达花园2幢门口(拍卖财产地址)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七、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已清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受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或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1.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财产,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在《竞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拍卖全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3.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若买受人或提供贷款的银行逾期未缴清拍卖价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4.竞买人需申请拍卖贷款的,可自行向以下银行咨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咨询电话:0760-88818307,联系人:周经理,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悦来南路30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小榄支行,联系人:欧俊涛,联系电话18928108302,0760-22113830;联系人:杜江泳,联系电话18928108310,0760-22112923,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33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联系人:韩英,联系电话0760-28130195,18998781909;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岐关西路10号汇景台一层商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0760-88776635,13702500638;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3号兴业银行大厦。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2020年1月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龙山支行,账号:44001 78042 10590 00222 02473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案号:(2019)粤2072执3841号,款项汇入上述账户后,请将转账凭证拍照并发送至18124935786或直接交至我院,以便本院核查到账情况。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中展房估字[2019]第09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监督电话:0760-22588629(举报、投诉电话,不接受咨询)本院京东网拍组电话:0760-22588627(拍卖标的咨询和现场看样均由本院公开选定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企业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派员负责)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网址:www.zsdefy.gov.cn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地址为: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ssw/zssw_index.shtml中山市交警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www.0760js.com/Pages/Foreground/Index.aspx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
咨询电话:4006-229-586京东拍卖(广东)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8-363-020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温馨提醒:本标的未委托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推广,本院及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收取任何关于拍卖房产的中介、拍卖佣金等费用。个人如对拍卖流程不熟悉需帮助,可致电详询0760-22588627,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京东网拍组。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自行解决该房产在拍卖交付前所欠的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过户所需的税费、过户费、出让金等全部费用]。 注意事项:
1、本资料显示的税费及过户费仅供参考。最终价格以自然资源局、税务部门核价为准,竞买人自行向自然资源局、税务部门咨询。
2、房地产估价报告已上传附件,请竞买人自行下载查阅并务必到现场查看标的物。 以下内容摘录自估价报告,仅供参考:

一、估价对象估价对象为李伟峰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256号富丽达花园2幢403房的房地产,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19.7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104.27平方米,其概况如下:
1、登记状况
(1)登记情况: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估价对象的权利人为李伟峰,坐落: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256号富丽达花园2幢403房;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19.7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登记时间为2017年03月20日,使用期限为2062年12月01日止;房屋建筑面积为104.27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为94.62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为9.65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总层数为8层,所在层位于第4层,登记时间:2017年03月20日;权属状态为现势;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为购买。
(2)抵押情况:抵押权人为中山市三角万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111326号,登记时间:2017年08月23日。
(3)查封情况:查封机关名称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为中山市三角万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查封期限起为2018年05月18日,查封期限止为2021年05月18日,查封登记时间为2018年05月18日,查封文件:(2018)粤2072民初5145号。 2、位置、区域和环境估价对象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256号富丽达花园2幢403房,位置在坦洲镇政府东北面约1.6公里处,富丽达花园住宅小区整体西北临南坦路,东北距界狮南路约400米,东南距神农路约700米,西南距坦神南路约250米。附近分布有金筑美居、荣富苑、中茂启蒙幼儿园、同盛市场、欣锠雅苑、中澳郦湖居等。该区域路网建设较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齐全,交通方便。估价对象处于富丽达花园住宅小区,小区内物业管理一般,绿化率一般,环境质量适中,住宅房地产市场前景适中。
3、房地产状况据实地查勘所悉,估价对象所处地块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地质状况良好。开发利用程度为已完成六通一平,为国有出让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属中山市基准地价三级商业用地,区片价为2303元/平方米(楼面地价);三级住宅用地,区片价为2536元/平方米(楼面地价),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19.70平方米。估价对象所处建筑物为钢混结构8层,为楼梯房,户型为1梯4户,估价对象位于第4层的403房,房屋建筑面积为104.27平方米。估价对象所处建筑物建成于约2003年,维护保养状况一般,室内设施简单,布局为3房2厅1卫3阳台,西北朝向,原作为住宅用途,房屋现状为闲置。估价对象所处建筑物装修外墙面为小方砖贴面,估价对象室内天面刷乳胶漆,内墙面部分刷乳胶漆,部分贴墙砖,地面铺地砖,不锈钢门、夹板门、拉闸门和铝合金趟门,铝合金窗加装不锈钢防盗网,厨卫、水电等设施一般。
4、目前估价对象室内还存放有家私电器等财产,本次评估中,根据委托方要求,需对室内部分家私、电器等财产进行评估,依据委托方提供的估价项目清单,评估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其工程量或规格型号等数据以评估人员现场清点的结果为计算依据,并在以下估价项目清单中列明,对未列明的财产,暂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详见扣押清单)。 

二、价值时点2019年10月25日 

三、估价结果在整个估价过程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制定的《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在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看、广泛收集有关市场信息和估价对象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具体因素,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工作程序,运用比较法、收益法、重置成本法的估价方法,仔细考察估价对象的建筑特征及使用维护情况,经过全面细致的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和对影响价值因素具体分析,最终确定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为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伍仟柒佰柒拾捌元整(小写:¥745,778元),评估值精确到个位,详见下表:座落(权利人)土地使用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房地产单价(元/㎡)房地产市场价值(元)卖方转让时应缴纳的税费(元)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欠款(元)扣减卖方税费及欠款后的评估价值(元)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256号富丽达花园2幢403房(李伟峰)19.70104.278,500886,295140,338179745,778合计19.70104.27---886,295140,338179745,778另外,受委托方要求,需对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256号富丽达花园2幢403房的室内部分财产(保险柜一个,详见扣押清单)进行统计及估值,得出其市场价值为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小写:¥200元)。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预计转让时的卖方税费如下表:    房地产转让时的卖方税费A、增值税转让收入/(1+5%)×5.00%(住宅超过2年,免征)0.00卖方税费参考中山市税务局公布的标准测算,仅供委托方参考,最终交易税费应以相关政府部门核定为准 B、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额×5.00%0.00C、教育费附加增值额×3.00%0.00D、地方教育附加增值额×2.00%0.00E、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住房原值-税金)×20%140,338.27F、交易手续费免征0.00 G、土地增值税5.50%(住宅免征)0.00 H、印花税0.05%(住宅免征)0.00 小计(精确到个位)(元)140,3382、估价对象欠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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