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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亲贤北街25号16幢1单元1层2号房屋

起拍价:

¥78.664万

将于6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13333413461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8.33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8.664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1.0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18日10时至2020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太原市亲贤北街25号16幢1单元1层2号房屋 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以及因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的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地产所在地的政府限购政策。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本院,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昌盛街6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    名: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账号:0502 1270 2920 0063 86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如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涉及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时,竞买人仅限于本集体范围内,以当地户籍登记为准,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51-569625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客服专线:4009-010-838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1日

竞拍公告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关于太原市亲贤北街25号16幢1单元1层2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公告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18日10时至2020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太原市亲贤北街25号16幢1单元1层2号房屋(建筑面积:91.05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起拍价:78.664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地产所在地的政府限购政策。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以及因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的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七、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移交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印花税等)及房屋可能存在的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以现状交付,并且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10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户    名: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账号:0502 1270 2920 0063 86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在线支付额度可参考http://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10,也可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拍卖余款。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51-569625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客服专线:4009-010-838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1日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 名称 太原市亲贤北街25号16幢1单元1层2号房屋 起拍价 78.664(万元) 评估值 98.33(万元) 保证金 10(万元) 类型 房产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太原市亲贤北街25号16幢1单元1层2号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晋0105执恢603号不动产权证号S201416245标的所有人穆祥东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介绍建筑总面积91.05平方米是否腾空未腾空,被执行人放有物品租赁情况无 钥匙情况无钥匙 经营情况无 装修情况未进入室内 房屋楼层1周边配套该房地产为太航小区,区域范围有佳地花园、太航大酒店、太航医院、太原市二十七中学、常青藤国际幼儿园,华联超市、光大银行、工商银行等。标的估值双方当事人议价98.33万元其他费用情况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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