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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大东区625图536宅27栋103室、203室及项下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82.0872万

将于11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执行一庭:0415-6277133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46.5838万

保证金:

¥82.087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82.0872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3.2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竞 拍 须 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3日10时开始(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为期60天的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若认为自己对本次拍卖标的拥有优先购买权且要求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优先购买资格须经本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对现状予以认可。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已缴纳起拍价款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丹东银行城建支行,账号:0907 0101 2010 9000 0870),并在缴纳尾款第7日(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起拍价款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也不包括因标的物瑕疵而导致的其他费用。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通,或者未及时向本院告知变更地址、联系方法等,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5-62771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15-6277073,0415-6277133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3日10时开始(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为期60天的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东港市大东区625图536宅27栋103室、203室及项下土地使用权, 建筑面积133.2580平方米。起拍价:820872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预约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日起接受咨询及预约展示看样,(咨询电话:0415-6277133,0415-6277073,执行局),买受人也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四、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5分钟内无人出价即成交)。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与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关联的部分违章建筑(彩钢瓦棚等)、空调设备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本次拍卖仅以不动产登记的信息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政策,本院不作过户承诺,过户风险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及相关政策完全了解,对现状予以认可,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物有租赁关系,竞买人自行了解和解决拍卖财产的租赁关系问题并应承担诉讼的风险。拍卖成交后,清房、倒房均有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费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日23日前书面提出异议。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起拍价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起拍价款自动转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拍成功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丹东银行城建支行,账号:0907 0101 2010 9000 08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起拍价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若认为自己对本次拍卖标的拥有优先购买权并且要求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优先购买资格需由本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15-6277133,0415-6277073    
监督电话:0415-6277195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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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大东区625图536宅27栋103室、203室及项下土地使用权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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