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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世纪新城小区2-2号楼一单元601室

起拍价:

¥15.625787万

将于8月19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嫩江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铁:13945744411/0456-7548015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8.383279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5.625787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3.7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8月19日10时起至2019年8月20日10时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ifa.jd.com/,户名:黑河市嫩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活动,现就相关的网络司法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嫩江县世纪新城小区2-2号楼一单元601室。  房产情况如下:世纪新城小区2-2号楼一单元601室,建筑面积为73.76平方米,建于2013年,室内装修为毛坯,通上下水,通电,地热,塑钢窗,六楼赠阁楼。对上述财产拍卖,竞买保证金定为3万元,竞价增价幅度定为1500元(或是其整数倍)。

四、拍卖标的物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五、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缴纳保证金,未缴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8月18日17:3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内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执行款专户,拍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交纳。

八、特别提示: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见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本标的物的任何担保。3.拍卖标的物过户所需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买受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4.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到现场认真查看拍卖标的物,并到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充分了解和调查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和相关权利义务。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以其独立判断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并按照标的物的权利现状取得标的物。5.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定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6.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价规则: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人民币1500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的情形的,本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执行。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的,需要继续拍卖的,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十一、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十二、拍卖标的物面积最终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欠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相应主体承担。

十四、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缴入本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行嫩江县支行,户名:嫩江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账号:0913036629264123020)。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456-7548003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456-7548015  13945744411刘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嫩江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8月19日10时起2019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户名:黑河市嫩江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嫩江县世纪新城小区2-2号楼一单元601室。  房产情况如下:世纪新城小区2-2号楼一单元601室,建筑面积为73.76平方米,建于2013年,室内装修为毛坯,通上下水,通电,地热,塑钢窗,六楼赠阁楼。对上述财产拍卖,竞买保证金定为3万元,竞价增价幅度定为1500元(或是其整数倍)。

二、拍卖标的物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拍卖标的物中部分标的物卖得的价款足以清偿本案债务和被执行人应当负担的费用的,对剩余的房产停止拍卖。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买受人按照拍卖标的物的权利现状取得标的物。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五、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拍卖标的物现场,认真查看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并到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充分了解和调查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和相关权利义务。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六、拍卖标的物所欠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

七、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由买受人交入本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行嫩江县支行,户名:嫩江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账号:0913036629264123020)。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等相关材料。监督电话 0456-7548003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456-7548015  13945744411 刘法官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墨尔根大街462号。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嫩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标的详情

世纪新城小区2-2号楼一单元601室,建筑面积为73.76平方米,建于2013年,室内装修为毛坯,通上下水,通电,地热,塑钢窗,六楼赠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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