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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菊花石路以西,复兴路以东东湖广场房产一套

起拍价:

¥53.575654万

将于7月29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徐女士:15074817648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6.536648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3.57565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6.3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根据《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所有者权益不低于受让项目实际造价(即起拍价)的3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五、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六、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申请执行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少于保证金数额的,按照差额交纳;

十一、交纳保证金,竞买人须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十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人竞得。

十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五、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六、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竞买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七、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退还。

十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账号:800125239611019)

二十、因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二十一、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二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拍卖。

二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执行法官电话:13874903036(王法官)京东技术
咨询电话:400-622-9586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竞拍公告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29日10时至2019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https://sifa.jd.com/240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湖南省浏阳市菊花石路以西,复兴路以东东湖广场房产一套(预售证号:2017-0032,合同编号:201700322503)。建筑物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电梯房,房屋总层数为32层,拍卖对象位于该栋房屋的第25层,实勘为25层的2503号房,毛坯房,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建筑面积为126.31㎡。请通过电脑客户端查看或下载标的物《评估报告》和附件,详细了解标的物情况。评估价:765366.48元;起拍价:535756.54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3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统一看样时间初定为2019年7月26日15时-16时,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预约,届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看样联系13618460513(侯女士)15074817648(徐女士),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依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八、对本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距拍卖开始日五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3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南省浏阳市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成交10日内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账号:800125239611019),并在付款时备注: (2019)湘0181字第执1932号成交余款。并在余款缴纳完成后十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到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环府路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如描述、照片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需通过电脑客户端方可查看或下载评估报告。 执行法官:王法官(13874903036)详情
咨询电话:13618460513(侯女士)15074817648(徐女士);京东湖南区司法辅助服务唯一指定机构-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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