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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环城南路D幢四套房屋

起拍价:

¥196.58万

将于4月28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石女士:15897813191/0719-5211109/0719-5221711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18.42万

保证金:

¥196.5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96.5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15.9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关于对丹江口市环城南路D幢四套房屋进行变卖的竞 买 须 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4月28日10时至2019年6月27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27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为方便竞买人参加竞买,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竞买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勿以文件冗长、繁琐而忽视某些条文,以免引发争议或诉讼。

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变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财产:位于丹江口市环城南路原跃进门电影院处四套房屋(编号分别为D幢101#、102#、201#、301#,证载建筑面积合计615.94㎡),整体变卖。变卖起始价:196.58万元(竞买人需预缴变卖起始价196.58万元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以下简称变卖预缴款);保证金:38万元(保证金单指竞买人违约后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无需另行缴纳,竞买人违约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除);增价幅度:每次5000元及其整倍数。

四、瑕疵说明
(1)变卖财产现由被执行人出租与第三人经营快捷酒店使用。根据承租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显示:租赁合同签订于2016年4月15日,租期20年,租赁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起至2036年5月1日止,租金每年50000元,截止至2025年5月1日房屋租金已由被执行人收取。
(2)变卖财产房屋原户型因改造宾馆使用已经被打破,分别为:D幢101#原登记为车库,现改造为宾馆接待厅使用,D幢102#、201#、301#改造为宾馆客房使用。
(3)变卖财产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及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变卖财产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做权属转移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其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消极或者怠慢处理造成无法登记的责任自负。
(4)变卖财产以权利登记现状进行变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财产),本院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可在变卖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预约看样,认真了解变卖财产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其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竞买资格取得
(1)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下同)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变卖财产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线上取得竞买资格办法:竞买人可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实名注册报名并线上支付变卖预缴款后取得竞买资格。具体操作流程为:竞买人按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提示预缴变卖款196.58万元(实名注册且须与银行卡户名一致),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系统显示冻结成功后,付款人即可取得竞买资格。变卖成交的,买受人之前被冻结的196.58万元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成为变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由网络服务商解冻并释放到竞买人账户内,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线下取得竞买资格办法:有意竞买者可在公告之日起向本院指定银行账户内缴纳变卖起始价196.58万元后凭汇款凭证以及有效身份证明至拍卖辅助机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然后登录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以办理竞买登记时预留的竞买人名称实名注册账号上网参拍。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变卖预缴款本院全额无息退还。
(4)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变卖财产,应当在缴纳变卖预缴款前到拍卖辅助机构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登记手续,成交后本院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参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账号实名注册人)。
(5)申请执行人参加变卖的,经本院确认后,可以不交变卖预缴款上网参拍。申请执行人债权数额小于变卖预缴款的按差额部分向本院交纳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6)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日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7)京东网拍平台不能为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提供线上竞买登记办理,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变卖日5日前至拍卖辅助机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在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活动中指定的竞买保证金及变卖成交价款缴纳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单位: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丹江口人民路支行账    号:4200 1616 6340 5300 4229

六、竞价规则
(1)竞买人的网络报价以系统记录的时间和数据为准。网络竞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记录每一次有效报价的数据。竞买人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196.58万元,如果一名竞买人报出价格后,其他竞买人便无法报出相同价格。最高有效报价相同的,由首先进入网络竞价服务器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本次变卖从起始价196.58万元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每次5000元及其整倍数。竞买人可在变卖开始后任意出价,但低于起始价的出价或未按照增价幅度出价的价格无效。
(3)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日。变卖竞价开始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10时,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10时(延时除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请在前述时间内登录京东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与竞价。    如有竞买人在60日的变卖期中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已经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建议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及时登录京东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报价并认真关注变卖期内竞价开始时间。
(4)二十四小时竞价倒计时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在此之前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该出价人为变卖财产的买受人。
(5)二十四小时竞价倒计时结束前5分钟内有最新出价的,系统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以此类推。(延时竞价周期可以是一个5分钟也可以是N个5分钟,具体以竞买人出价次数为限,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就自动延时5分钟)。延时报价期由延时报价周期组成。
(6)二十四小时竞价倒计时包括延时竞价周期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变卖财产的买受人。
(7)竞买人可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了解网上竞价的具体操作办法。
(8)在网络竞价过程中,若网络竞价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等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竞价中止,则当场网络竞价结果无效,由网络服务者当即通知竞买人另择日期重新进行网络竞价,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予以公告。

七、网络竞价的相关责任竞买人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变卖期开始后)充分出价,如发生下列情形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竞买人未认真阅读或及时关注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相关信息的;
(2)竞买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登录的;
(3)竞买人未熟悉掌握竞价操作从而导致竞价过程中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等误操作的;
(4)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未能参与竞价的;
(5)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网络异常及开启无关应用软件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6)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网络司法变卖竞买的。

八、变卖成交
(1)二十四小时竞价倒计时(延时竞价周期)结束,系统显示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变卖财产的买受人后,本次网络变卖活动结束。
(2)变卖活动结束且产生买受人的,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变卖成交确认书并公示。
(3)变卖成交后:如果变卖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网络变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支付完毕。
(4)买受人付清变卖成交价款后,将付款凭证以及有效身份证明(与竞买登记的名称一致)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待本院核实买受人身份并确认买受人已经全额交纳变卖成交价款后依法向买受人出具变卖成交裁定。

九、变卖财产移交
(1)变卖财产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按司法程序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2)买受人需在本院办结变卖财产解封手续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变卖财产从原产权人转移至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变卖财产转移登记时所变更的产权所有人名称须与《裁定书》确定的买受人的名称一致。因买受人名称不一致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变卖财产设定有租赁权,租赁期满前无法办理实体移交包括被执行人已经收取的房屋租金无法保证能否由买受人享有。房屋的实体移交由买受人与承租人协商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或风险,本院不对变卖财产租赁期内的实体移交提供协助。
(5)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变动或承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违约责任
(1)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38万元不予退还,从买受人之前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直接扣除。
(2)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变卖活动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变卖财产的任何担保。
(2)请竞买人务必亲临变卖财产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其它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变卖财产现状(包括实体现状和权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3)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办理变卖财产初始权属登记(包括转移登记)、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等有损公平竞买的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本院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本次变卖活动。
(6)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有效证明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7)凡发现本次变卖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9-5227169(白法官)。
(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拍卖辅助机构: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719-5211109  15897813191
联系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4-4号丹江口市人民法院2019年4月12日

变卖公告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或是与他人联合竞买的,请提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联系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当认真阅读《特别提示》、《变卖公告》、《竞买规则》、《变卖财产情况调查表》等文件和资料,详细了解变卖财产基本情况、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限制以及变卖财产权属转移(交付)等内容并联系拍卖辅助机构进行实地看样后决定是否参加竞买,理性参拍。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前述变卖文件全面了解并认可。 4、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已就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在变卖文件中进行了说明,其它未知的瑕疵请竞买人自行进行了解并评估竞买风险。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支付限额,如需竞买,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拍时机。
6、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关于对丹江口市环城南路D幢四套房屋进行变卖的变 卖 公 告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4月28日10时至2019年6月27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276)举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位于丹江口市环城南路原跃进门电影院处四套房屋(编号分别为D幢101#、102#、201#、301#,证载建筑面积合计615.94㎡,具体情况见下表),整体变卖。变卖财产清单编号房号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所在层数/总层数建筑结构规划用途实际用途1D幢101鄂(2016)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058号40.541/3钢混住宅现由被执行人出租于第三人经营宾馆使用(详见本公告第四条《特别提示》)2D幢102鄂(2016)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059号1341/3钢混住宅3D幢201鄂(2016)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060号220.72/3钢混住宅4D幢301鄂(2016)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061号220.73/3钢混住宅合计/615.94 ///起拍价: 196.58万元;保证金:38万元;增价幅度:每次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财产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与拍卖辅助机构预约看样。联系人:石女士   0719-5211109   158 9781 3191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在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活动结束前交纳变卖款196.58万元,经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2019年4月28日10时起至2019年6月27日10时止),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网络系统自第一次出价开始即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24小时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24小时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成交后,竞得变卖财产的竞买人身份自动转换成为变卖财产的买受人:变卖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196.58万元的,高出部分款项由买受人在网络变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支付完毕。未竞得变卖财产的竞买人所交付的变卖预缴款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或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全额无息按照原交进账户退回(缴纳竞买保证金操作办法详见《竞买规则》之<竞买资格取得>)。

四、特别提示:变卖财产以权利登记现状为准进行变卖(设定有租赁权,租赁期至2036年5月1日,租金每年5万元,被执行人已收取至2025年5月1日),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买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五、与变卖财产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亦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全过程。

六、对变卖财产权属持有异议者,可于变卖期开始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七、变卖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办理,在办理登记(过户)时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和其它违法违章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通讯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标的物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相关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八、网络司法变卖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本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变卖。

九、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本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有关本次变卖信息于2019年4月12至4月14日在《丹江口电视台》发布。变卖事项由拍卖辅助机构以短信方式通知各方已知当事人,若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拍卖辅助机构: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719-5211109  158 9781 3191
联系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4-4号执行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719-5227169(白法官)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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