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上海拍卖房 > 宝山拍卖房 >【三花现代城(二期香梅苑)】上海市宝山区云西路219弄24号501室

【三花现代城(二期香梅苑)】上海市宝山区云西路219弄24号501室

起拍价:

¥448万

将于4月9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上海天豪拍卖有限公司(邬先生):13002168517/021-68950200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40万

保证金:

¥4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48万

单价:

¥3.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竞价期:

72小时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三花现代城(二期香梅苑)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38.2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9日10时至2019年4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宝山区云西路219弄24号501室(权证号:宝2010044714;建筑面积:138.25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所有权来源:买卖),核准日期:2010年10月26日。土地宗地号:宝山区高境镇8街坊40/15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2010-9-30至2074-12-8日止。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该标的带租约拍卖,租期自2012年1月2日至2032年1月1日止,详细内容请于附件中下载查看; 2、标的所在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46元/月.平方米,2018年度未交; 3、至2019年2月13日查询时,该标的内无户口; 4、已知欠缴公用事业费:燃气273元(2019年1月)。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京东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9年4月26日16时前由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19年4月4日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9年4月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视为完全接受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介绍中所载明的条款,请慎重决定拍卖行为。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项后,需等待涤除抵押手续和办理解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过户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2601693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8950200  邬先生 许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1010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8日

竞拍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竞买公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9日10时至2019年4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上海市宝山区云西路219弄24号501室(权证号:宝2010044714;建筑面积:138.25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所有权来源:买卖),核准日期:2010年10月26日。土地宗地号:宝山区高境镇8街坊40/15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2010-9-30至2074-12-8日止。 评估价:640万元 起拍价:448万元;保证金:4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年4月9日10时至2019年4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带租约拍卖,详见签约日期为2012年1月1日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带租约拍卖,买受人承继原房屋权利人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但拍卖中本院不审核该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依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19年4月26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入法院账户(户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0371729821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4月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19年4月4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8950200 邬先生 许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1010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26016932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8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静安区人民法院(201
8)沪0106执恢720号拍品名称上海市宝山区云西路219弄24号501室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 叶某某拍品现状租赁情况有(租期自2012年1月2日至2032年1月1日)钥匙无户口无(2019年2月13日查询)所有权来源买卖欠费情况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46元/月.平方米,2018年度未交;已知欠缴公用事业费:燃气273元(2019年1月)。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状况
1、抵押状况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期限:2012-3-19至2012-3-21)上海南郊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期限:2012-3-25至2012-3-27)
2、司法限制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期限:2013-3-1至2021-3-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期限:2013-12-13至2021-12-12)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

一、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宝山区云西路219弄24号501室,原权利人:个人;建筑面积:138.25平方米;房屋结构:钢混;房屋类型:公寓;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9年;总层数:17;房地产权证号:宝2010044714;核准日期:2010-10-26。

二、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宗地号:宝山区高境镇8街坊40/15丘;土地所有权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使用期限:2010-9-30至2074-12-8止;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66126.30平方米。

三、四至情况:标的位于宝山区高境镇,物业名称“三花现代城香梅苑”,东至高境路,南至云西路,西至高跃路,北至殷高西路。

四、交通状况:周边有760、160、91
2、15
1、887路等多条公交线路,附近有地铁3号线殷高西路站,交通便捷度尚可。

五、房屋状况: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及现场勘查,截止2019年1月29日调查时点,该标的处于目前出租居住使用状态(租期自2012年1月2日至2032年1月1日止)。标的为三室两厅两卫,主卧、客厅朝南,两间次卧朝北,室内一般装修,厨卫设施齐全,装修保养情况一般。楼内有2部电梯,每层4户,标的所在建筑物维护状况一般。

六、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拍卖标的房屋若因违法、违章建筑,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原状等义务)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而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4)拍卖标的房屋所附装修,以及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所有权随拍卖标的所有权一并转移至买受人(具体以交付房屋时所附装修及室内物品状态为准)。

评论

发 表

上一条:长金贵和世嘉9号楼2单元1层102号房

下一条: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中华街北名仕苑6-2-1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55.9㎡)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