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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区燕赵街新天地公馆1号楼1单元2503号房产

起拍价:

¥65万

将于2月12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靳先生:18533195932/0311-66635024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5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5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0.8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2月12日10时至2019年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京东网(网址:http://sifa.jd.com/)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保定市满城区燕赵街新天地公馆1号楼1单元2503号房产(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院按标的物的现状对其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第二条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第三条 标的物位于满城区燕赵街新天地公馆1号楼1单元2503号房产。住宅面积:140.83平方米,房产证号:S20161155。第四条 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第五条 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第六条 竞买人应当在竞拍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因故不能参加,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方能参加竞买。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书面确认并告知本院。第七条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第八条 竞买人须在竞价会开始前登录拍卖平台参加竞价,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价的,后果自负。第九条 竞价规则:本次竞价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竞价会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京东网拍卖平台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会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第十条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京东网将自动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19年2月20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账号:4730880001819100037913;开户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行号:3041210409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于3日内自动解冻。第十一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网拍辅助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收取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拍卖佣金标准的50%执行。佣金标准:按标的物网络司法拍卖成交价分档累加计算(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200万元)收取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收取3%、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收取2%、5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0万元)收取1%、1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收取0.5%)。第十二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交付拍卖成交款的,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第十三条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由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向本院报告。第十四条 特别说明:
1、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不负责迁出清场等事宜。
2、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3、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拍卖公告、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6日

竞拍公告

满城区燕赵街新天地公馆1号楼1单元2503号房产第二次司法拍卖公告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2月12日10时至2019年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京东网(网址:http://sifa.jd.com/)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满城区燕赵街新天地公馆1号楼1单元2503号房产。住宅面积:140.83平方米,房产证号:S20161155。拍卖保留价:65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加价幅度:1仟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有意者请与靳先生18533195932短信预约,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展示。

三、竞买人须在2019年2月13日10时前报名参加竞拍。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2、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不负责迁出清场等事宜。
3、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优先购买权人须经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2月1日前与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8、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及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须经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确认后,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9、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河北青年报》。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京东网将自动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19年2月20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账号:4730880001819100037913;开户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行号:304121040902。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联系人:靳先生联系电话: 0311-66635024、18533195932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电话:17731207611法院
监督电话:0312-7130313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6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位于满城区燕赵街新天地公馆1号楼1单元2503号房产。住宅面积:140.83平方米,房产证号:S2016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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