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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自治县松山镇大塘惠民安置小区住房一栋

起拍价:

¥58万

将于12月29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谭家刚、冯飞飞

18008538869/0851-33508526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8万

保证金:

¥5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报名人数:

0人

变卖价:

¥5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8.5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72.07㎡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安置房”,安置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9日10时起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3316),对位于紫云自治县松山镇大塘惠民安置小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紫国土资国用(2014)第0128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5300103799号,建筑面积:372.07平方米)住房一栋进行司法变卖,现就有关司法变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五、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变卖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变卖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变卖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九、竞买人需要先缴纳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有溢价的,拍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2675466;行号:301701000026]。

十、因报名、支付变卖价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若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变卖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一、本次变卖时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十二、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的过户、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

十三、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四、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十五、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十六、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有溢价的,拍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2675466;行号:301701000026]。

十七、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司法变卖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悔拍不买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时,变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十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3日

变卖公告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9日10时起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3316)进行公开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紫云自治县松山镇大塘惠民安置小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紫国土资国用(2014)第0128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5300103799号,建筑面积:372.07平方米)住房一栋。变卖价:58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变卖方式: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七、竞买人需要先缴纳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有溢价的,拍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2675466;行号:301701000026]。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悔拍不买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的过户、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

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院联系人:谭家刚联系电话:0851—33508527/18008538869
联系地址: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新城区(县检察院旁)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3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调查表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紫云自治县松山镇大塘惠民安置小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紫国土资国用(2014)第0128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5300103799号,建筑面积:372.07平方米)住房一栋,四层,第二层有简单装修。不动产登记日期为2014年8月20日。
2、限购情况:是否有准入限制请自行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承办法官。
3、税费负担情况:上述房产过户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无
5、其他: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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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紫云县松山镇新城区紫欧雅郡一期工程1栋8单元3层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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