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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镇新城路步行街综合楼4层1号房

起拍价:

¥34.736万

已于10月25日08:00流拍

处置单位: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邓法官

0711-2412550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查看

关键词:

评估价:

¥43.42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34.736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508.42㎡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一、起拍价:34.736万元,保证金:3万元,曾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3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竞买人可到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查询评估报告详细内容。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请自行前往现场查看拍卖标的物。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湖北浩伦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太和新城路步行街综合楼4层1单元1号房(证号140813995,面积508.42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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