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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大王庙市场5幢125号商住用房

起拍价:

¥92万

已于10月11日10:00流拍

处置单位: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安徽宝宏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13955674666/0556-5223360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查看

关键词:

评估价:

¥131.2388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92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7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58.09㎡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交纳保证金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经本院核实确认后,赋予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经本院批准后可以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不论是免交保证金还是差额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均须于2018年9月28日前向本院申请,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和竞价号。未经本院核实确认的竞买人竞买行为无效。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9月28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价号,并凭优先竞价号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价号;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六、拍卖成交的,由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剩余成交款应当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按本院相关财务规定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剩余成交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本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开具成交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标的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标的交付等相关事宜。拍卖标的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领取标的,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本院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经济和法律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不含税、不提供发票),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互联网竞价系统操作提示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帐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自备终端设备建议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配备1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建议使用电信宽带),建议竞买人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谷歌、火狐等浏览器最新版本,1024×768以上分辨率,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2)竞买人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后,凭注册登录账号登录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在“我的拍卖”中有已报名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列表,点击对应的项目查看项目竞价情况。备注:为确保网拍顺利进行,司辅机构提供竞买场地及设备供竞买人参加竞买。
(3)本场拍卖采用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络竞价的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
(4)竞价会开始后,竞买人根据竞价会方案进行报价。本场竞价会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次,自由竞价周期内的任何不低于起拍价的报价都属于有效报价且不可撤回,竞价会自由竞价周期最后5分钟无人报价,竞价会不再进入延时竞价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报价,从报价时间点开始进入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开始后,系统自动开始5分钟倒计时,5分钟倒计时内若无人报价,则网络竞价自动结束;若5分钟倒计时内有竞买人报出新的有效报价,系统将重新开始5分钟倒计时,循环往复,直至5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后,网络竞价自动结束。
(5)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并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
(6)互联网竞价系统显示“竞价会已结束”前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成交价,但低于保留价者除外,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7)互联网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帐户参与一场竞价会。

十五、互联网竞价免责提示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我院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帐户安全负责,在以该帐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帐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2)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3)由于竞买人在登录正式互联网竞价会之前,不熟悉网络竞价操作,导致不能正确操作软件报价的;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帐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

十六、互联网竞价会过程中暂停或暂缓提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院可先暂停当前竞买人通过竞价系统的即时报价,可临时决定本场网络竞价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本院将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客服;

十八、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司法辅助机构或本院咨询。本院
监督电话:0556-5939692咨询报名及看样请联系:安徽宝宏拍卖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6-5223360  13955674666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标的介绍标的名称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大王庙市场5幢125号商住用房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皖0811执663号房屋产权证号怀宁房地权证高河字第0002692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怀国有(2010)第01-1635号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陈某某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住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住是否已腾空否 租赁情况有人使用钥  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被法院查封抵押情况已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约258.09㎡土地面积约99.68㎡产权登记日期房屋证:2010/09/09          土地证:2010/12/30装修情况普通装修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房屋楼层1-3F/3F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较完善。标的瑕疵及其他介绍本次拍卖标的现状为有人使用(一楼外租,二、三楼自住),拍卖标的中不含无证自建房屋,面积约40.825平方米及内置附属设施和一楼装潢,共计价值449015元,买受人须另行支付此款。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312388元税费负担产权过户税、费和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费用情况不详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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