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唐山拍卖房 > 乐亭拍卖房 >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四季嘉园118-4-601室房屋

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四季嘉园118-4-601室房屋

起拍价:

¥27.096万

已于9月11日10:00流拍

处置单位: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安法官

0411-85556792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查看

关键词:

评估价:

¥33.87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27.096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9.5㎡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9月10日10时至2018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网实名认证相一致)。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1. 该房屋现无产权,买受人承诺自行办理房屋产权及过户手续,自行办理房屋交接、腾退手续,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产权手续、过户手续及交接、腾退事宜。2.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大连银行瓦房店旺角支行,账号: 805006213000035000696),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领取民事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手续,自行办理房屋腾退手续,法院不负责腾退。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煤气、供暖等)及办理权属转移发生的税、费的法律规定及政策,所有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煤气、供暖等所有欠费及办理权属转移发生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1-8555662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11-85556792 安法官0411-84313558大连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拍品名称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四季嘉园118-4-601室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无权证拍品所有人王由田拍品现状房屋设计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9.50平方米租赁情况无钥 匙无瑕疵说明该房屋现无产权,买受人承诺自行办理房屋产权及过户手续,自行办理房屋交接、腾退手续,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产权手续、过户手续及交接、腾退事宜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四季嘉园118-4-601室房屋(建筑面积为:89.50平方米)。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所有涉及的欠费、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当地法律规定办理,均由买受人承担。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4.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411-84313558大连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                        0411-85556792  安法官

评论

发 表

上一条:唐山海港开发区海景怡园205楼2门202号

下一条:乐亭县茂源街润泽路水韵名居5栋1单元801号单元楼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