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塔城拍卖房 > 沙湾拍卖房 >沙湾县乌鲁木齐西路金域蓝湾小区1-1-401室住宅司法拍卖

沙湾县乌鲁木齐西路金域蓝湾小区1-1-401室住宅司法拍卖

起拍价:

¥22.09416万

将于9月9日12: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唐文明:18699445511/0994-2518003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7.6177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2.09416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2.3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对位于沙湾县乌鲁木齐西路南侧、西公园路西侧金域蓝湾小区1号楼1单元401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02.31平方米,评估价:276177元,,案号(2019)新2323执7号,将于2019年9月9日12:00时至2019年9月10日12:0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已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者;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3日向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辅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竞买人如果竞得标的,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拍卖款的一部分。如果没有竞得标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七十二小时内按原路返还(不计息),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票据“原路”退回不计息,交割时间执行银行操作规则)。

十二、价款结算说明: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在15日内交清全部价款。

十三、标的物为车辆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向拍辅机构交纳车辆过户保证金2万元,买受人必须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完后,方可退还过户保证金,自车辆移交后,无论是否过户,发生任何事项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3日

竞拍公告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关于沙湾县乌鲁木齐西路金域蓝湾小区1-1-401室住宅司法拍卖(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关于沙湾县金域蓝湾小区住宅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9月9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至2019年9月10日上午12:00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案号(201
9)新2323执7号,位于沙湾县乌鲁木齐西路南侧、西公园路西侧金域蓝湾小区1-1-401室,毛坯房,塑钢窗,进户防盗门,水电暖、通讯、天然气齐全,目前尚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号:沙国用(2013)第000010665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3-054号、2013-052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号:654223201300072号,详细情况请咨询拍辅机构.

二、评估价:276177元、拍卖保留价:220941.6元

三、竞买保证金:3万元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8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看样请与拍辅机构联系。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六、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将保证金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至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七、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八、优先购买权人说明:无。

九、与上述标的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本公告视同送达。

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判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拍辅机构:昌吉亚中商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94-2518003  13609947727 18699445511地址:昌吉亚中美居广场5014室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3日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 毛坯房,无房产证

上一条:坐落于锦屏县三江镇步行街社区房屋

下一条:坐落于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龙兴街22号2单元1706室的房屋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