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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原铜梁县巴川镇解放东路69号2-2-3

起拍价:

¥16.485万

将于9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8983723090/023-67629707/400-1571060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3.55万

保证金:

¥1.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6.485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8.9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9月24日10时至2019年09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缴纳余款;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缴纳的,支付方式与缴纳保证金一致(余款收款账号与保证金收款账号不同,缴款前请认真阅读缴款通知书),余款到账后,再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建议至少提前1-2天完成余款缴纳,否则因此影响标的交付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公司: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1571060、023-67629707、18983723090(贾老师,请工作时间拨打)重庆市铜梁区人民
法院监督电话:023-45659402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原铜梁县巴川镇解放东路69号2-2-3(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拍卖公告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9月24日10时至2019年09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原铜梁县巴川镇解放东路69号2-2-3根据评估报告记载:本次拍卖标的物土地用途:住宅,建筑面积为98.97平方米,套内面积为95.1平方米,房产证号为:209房地证2011字第22216号。建成年代约为1998年,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本次拍卖房屋证载位于第2层。已查封,有抵押,现空置。其他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注:1该房屋水、电、气物业费无法查询,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勘验人员仅就水电气、物业费等相关欠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2由于客观原因,勘验未进入室内,本次拍卖提供照片沿用评估公司照片,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室内堆放有其他物品,故拍卖成交后如遇有与在先负担再拍卖的标的物上的权利相冲突的情况或有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情况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或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依法解决。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235500元,起拍价:164850元,保证金:17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023-67629707、18983723090或登录www.laipaiya.com自助预约,或关注“来拍法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已依法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于拍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缴纳余款;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缴纳的,支付方式与缴纳保证金一致(余款收款账号与保证金收款账号不同,缴款前请认真阅读缴款通知书),余款到账后,再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建议至少提前1-2天完成余款缴纳,否则因此影响标的交付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拍卖咨询: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1571060、023-67629707、18983723090重庆市铜梁区人民
法院监督电话:023-45659402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相关附件执行裁定.pdf评估报告.pdf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 调查表拍品名称重庆市原铜梁县巴川镇解放东路69号2-2-3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土地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住宅;划拨评估报告显示建筑面积面积98.97平方米使用情况空置钥 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权证编号209房地证2011字第22216号,具体以实际为准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重庆市原铜梁县巴川镇解放东路69号2-2-3。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400-1571-060、023-67629707、18983723090(贾老师)(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请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及时与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您没有安装flash插件,无法播放视频,请点击此处下载安装最新的flash插件

上一条: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永隆山生态新城翠堤路3号27幢1-2号住宅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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